关于接受赵海燕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12-07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海燕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5年12月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海燕辞去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