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杨树平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5-10-01
信息来源:未知
关于接受杨树平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15年9月30日三门峡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表决,接受杨树平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