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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5-02 信息来源:未知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
 
(2013年3月1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通过)
 
人大宣传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人大宣传工作,能够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及时全面地反映人大常委会及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活动情况,增强人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体现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人大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展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准确反映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情况,为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促进我市打造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极具竞争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方略、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等方面的宣传,在全市营造认识人大制度、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对“三会”即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会议的宣传,及时反映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做到程序报道不遗漏,专题报道有特色,使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宣传,及时反映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有效做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宣传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所采取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
(四)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等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五)加强对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宣传,反映他们管理国家事务、密切联系群众、接受选举单位和选民监督的具体过程,让社会认识和了解人大代表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
(六)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和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查、视察、评议等活动,适时公布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规范性文件,配发有关说明或评论等,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七)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宣传,展示市人大常委会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自身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八)加强对各县(市)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展示全市基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有效做法。
三、改进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阵地
(一)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强的特点,改进完善宣传形式,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协调,充分利用图书、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把人大制度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和严肃的工作形式,通过清新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巩固拓展宣传阵地。进一步办好常委会《公报》和《调研信息》。努力创造条件,开办《三门峡人大》刊物。探索建立三门峡人大网站,拓展宣传报道领域,增强新闻宣传的时效性和感染力。
(三)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健全宣传平台,发挥现有内刊、网站作用,努力提高内刊、网站质量,扩大宣传面,增强影响力。
(四)充分利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刊物和网站,组织好宣传稿件的报送及刊物发行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创新
(一)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大宣传工作是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共同责任,各委室至少要明确1名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确定1-2名同志为人大新闻宣传通讯员。要采取专家辅导、研讨交流、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人大通讯员培训,不断提高通讯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制度建设。
1、要建立健全联系沟通制度。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委(室)与党委宣传部门业务科(室)和新闻单位要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宣传部门、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人大宣传工作。
2、要建立目标管理和奖励、评比机制。
(1)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对机关各委室和各县(市)区的宣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下达目标任务,以计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具体目标另行下达)。计分办法暂定为:为市人大《调研信息》报送一篇稿件计0.5分,刊登一篇计1分;在《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刊登一篇计2分;在省人大《工作信息》、《人大建设》杂志刊登一篇计3分;在《人民代表报》刊登一篇计3分;在《河南日报》、《中国人大》、《中国人大网》刊登一篇计5分。重复刊载的稿件按分值高的计一次。
(2)建立发稿奖励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对在市级以上报刊及网络发表宣传我市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3)建立评比机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对机关各委室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的宣传工作进行评先,并组织开展评选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活动,对获得宣传先进工作的委室、县(市)区人大和优秀通讯员进行奖励,并作为综合工作评比的主要内容。
五、加强领导和组织指导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抓紧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都要成立由分管主任牵头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宣传计划,检查督促宣传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延伸解读、深度解读,使党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要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联系,并做好对县(市)、区人大宣传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人大宣传的整体效应,自觉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依法监督有机统一起来。围绕社会热点主动设置议题,开展政策解读,动员人民群众推动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